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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制定法规条例规范我国公民姓名的建议

2018-08-24 14:09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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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东兵

(中科院老科协电工分会)

  一、我国公民姓名乱象

  1.彰显个性,与众不同。不久前网上有一则消息:一对小夫妻喜得贵子,为彰显个性、与众不同,取名“u优“,上户口时被派出所婉拒。此前也曾有多起报道,皆因姓名中含有外文而在办理相关证件、文书时遇到麻烦,给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出了难题。至于因姓名中含有冷僻字、生造字、日文汉字等而难以进行户籍、身份的申报登记等情况,更是屡见不鲜。

  2.单名造成重名太多。我国公民姓名乱象的另一个特点是重名,这一现象无论在汉族或少数民族中都大量存在,而在汉民族中更显严重。由于历史和文化的原因,我国汉族主要集中于若干大姓。据有关统计资料,我国前十大姓氏总人口约5.3亿,约占全国人口的38%。李、王、张、刘、陈五姓共有近4亿人,排第一位姓李的有9,500多万人。我国的汉字总数虽然有十几万(8-10万),但常用的不过几千个,不可避免地会有大量的人重名。近几十年来,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单名,导致重名现象更趋严重。网上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搜索查询显示:叫李军、王军、刘军的分别有316,652人、295,516人、214,558人,全国有129,872个李刚。与前国务院总理、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同名的有186,448人。世界冠军、体操名将李小鹏,原名李鹏,后改为李小鹏,仍与前总理的儿子重名。据《解放军报》2013年11月5日报道,某连队一次就接收了三个叫李鹏的新兵。前不久广东一位名叫潘金莲的妇女,状告电影《我不是潘金莲》导演冯小刚,而搜索查询显示目前全国有22个潘金莲。

  大量公民同名同姓的状况,不但给公安部门及其他有关机构的管理增加难度,也在生活、工作、各类社会活动中,带来诸多的麻烦和不便,甚至给公民本人带来伤害。例如我国的国家乒乓球队曾有两个王涛,国家速度滑冰队有两个杨阳,只好在姓名前分别冠以“大”、“小”以示区别。上述某连队的三个李鹏,也在日常生活和军事训练中闹出不少笑闻。公安机关因同名同姓而抓错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也是经常发生,不但给同姓名者带来不必要的伤害,也使真正的罪犯不能得到及时的惩处。虽然现代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完善,使我国公民身份信息的唯一性程度越来越高,但一般情况下只需要姓名等基本信息,而不必、也不需要使用完整的身份信息。

  二、建议

  姓名是一个人的标签和代码,它伴随人的一生,甚至一定的历史存在。每个姓名都有一定的含意,包含一定的文化底蕴。一个国家和民族成员的姓名,是其历史、文化、风俗、习惯的反映,也是其社会文明发展的一个标识。我国是一个有五千年文明史、14亿人口的大国,姓名文化源远流长,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,历朝历代对于国民的姓名也有一些民规俗矩可循。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,人们思想观念的开放和个性的张扬,以及多元文化的侵入和融合,传统的民规俗矩在国民姓名上的影响越来越弱。加之网络文化的发展,网络语言的口语化、通俗化、低俗化的影响,人们在起名字时不再循规蹈矩,而是追求个性,追求与众不同,导致我国国民姓名的杂乱无章现象,给国家相关机构的管理和人们的社会活动带来诸多麻烦和不便。因此,建议有关机构部门制定规范国民姓名的法规条例,以使公众在起名字时有章可循,有关机构在处理姓名问题时有法可依。

  制定规范国民姓名的法规条例时,应充分考虑我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社会发展状态,弘扬中华传统文化,体现国民修养和社会文明程度。具体建议有:

  1.编制国民姓名常用汉字字典,注释标准读、写及字义、词意,限定姓名用字范围。实际上,姓名中的繁体古字、冷僻字等,在日常使用中,常常被人们以熟悉的、易写易读的常用字替代。

  2.规范姓名的格式。以汉民族为例,如:必须使用姓名字典中的汉字,不得包含外文、阿拉伯数字及其他各类符号;姓名顺序应是姓在前、名在后等等。

  3.规定姓名的字数,如限定姓名总字数3-5个汉字等。

  4.限定姓氏选用范围,如:父姓、母姓,祖父、祖母、外祖父、外祖母姓氏,可用单姓,也可自行组合成复合姓氏,以能初步显示血缘及家族渊源。

  5.翻译编制少数民族姓氏的对应的汉文字手册,规范常用人名的翻译。

  6.规范外国人姓名的中文汉字翻译,逐步实行在华外国人姓名的汉字化(包括起一个中文名字) 。如同在国外的中国人身份信息不含中文汉字一样,在华外国人的身份信息,至少在姓名一项应有中文汉字。这也是中文汉语走向世界、中国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大国地位的象征。